目前,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已形成了1法7条例和若干部门规章的较为完整的体系。比较重要的包括:《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核材料管制条例》、《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
具体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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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报专栏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超声检验可靠性验证设备购置项目”成交公告[06-17]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燃料包壳材料项目专业设备研制”成交公告[06-16]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电磁类环评审评引用文件合规性检索工具开发服务项目”成交公告[06-16]
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三十年回顾
技术与科学机构在加强核安全和核安保方面面临挑战的国际会议
“核雾染”释疑专题
纪念311日本福岛核事故一周年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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